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8-03 08:49:15
有时候触犯民法,是需要负责的,有全部一个人承担的,也有多个人承担的责任就是共同责任,那么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分是怎样的?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有什么不同?共同责任如何承担责任?针对这几个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分是怎样的
1、在债关系方面,形成共同责任的债源只有一个债的关系,因而是单一之债;而连带责任的债源可以是单一之债,亦可以是复数之债。
2、在责任依据方面,承担共同责任固然亦需由法律所规定,但就其根本,源于共同责任人之间特殊的"血肉关系",即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这种责任事实上无需法律加以拟制,更谈不上是一种加重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或为约定或为法定,在侵权责任中往往还是一种法律拟制的加重责任。
3、在承担责任的牵连性方面,共同责任人在以某项财产承担责任时必然是联动的,单个责任人的不作为势必不能产生给付责任完成之结果;而连带责任人中之一人的给付行为具有自主性,它可以独立导致连带债务之消灭。
4、在内部求偿方面,由于共同责任的承担主要是通过共同给付某项财产的方式加以实现,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再发生内部求偿关系;连带责任则会产生内部求偿的问题。
5、在诉讼形式方面,主张共同责任的诉讼,应当是必要共同诉讼;主张连带责任的诉讼以普通共同诉讼为常态,必要共同诉讼为例外,例如涉及个人合伙的诉讼。
二、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有什么不同
1、单独责任,"共同责任"的对称。是指不法行为人为一人时依法应由其本人完全承担的民事责任。"补充责任"的对称。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依法由其法定代理人完全承担的侵权责任。按照多数国家的法律,这一责任仅适用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不能识别其行为性质条件下造成的侵权损害。
2、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多数责任属于单独责任 .
但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如其不具有个人财产,其法定代理人应负单独责任;如其具有个人财产,其法定代理人仅负补充责任。
3、共同责任,共同责任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
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
4、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
三、共同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共同承担责任是指多个当事人都是直接的债务人,都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共同承担责任包含有二层意思:一是多个当事人负有一起偿还债务的义务;二是其中的每一个当事人都有独立偿还债务的义务,也就是说,对债权人而言,债权人有权要求多个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来一起来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其中的任何一个当事人来偿还债务。
以上就是“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分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共同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债关系方面不同、责任依据方面不同、承担责任的牵连性方面不同、内部求偿方面不同、诉讼形式方面也不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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