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征地“附着物” 骗取17万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9-08-03 21:26:15


  一个是社区党支部书记,一个是社区工作协助员,一个是投资开发公司职工。三人合谋虚报征地“附着物”骗取赔偿款17万元。他们都因贪污付出沉重代价。,林、洪、叶三人相互勾结,采取虚报,骗取、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已构成贪污。其中,叶某是从犯,林某、洪某系自首,三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还全部赃款,一审判处林某和洪某六年零六个月,并没收财产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盯上土地赔偿款

  三人合谋

  2008年间,为了实施同安区移民造福工程,同安区农业局与某社区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书,约定有关土地赔偿款事宜。2008年11月下旬,同安区农业局、该社区等五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所征地“附着物”进行清点。

  该社区的党支部书记林某主要负责协助各单位清点征地附着物和发放赔偿,同时负责审核和维持秩序。

  在征地附着物的清点和赔偿过程中,社区工作协助员洪某负责通知包组的户主到场清点,并作为在场居委会的代表在清点表上签字确认。

  为了骗取更多赔偿款,林某悄悄塞给叶某一万元。在金钱的诱惑下,叶某答应“合作”。

  虚报附着物填表时总得有户主,林某、洪某先后提供了8个村民的名字。之后,叶某在清点表上虚填了一些附着物的内容,早已心中有数的洪某在清点表上签字确认。

  清点表就这样顺利上交了。领款表下发到社区居委会后,洪某就把真实的领款表交给各小组长发放给村民,自己则抽出8份虚报的领款表。洪某随后领取了17.5万余元。

  谎言被揭穿

  三人领刑

  钱一到手,三人各自分得5.3万元,剩下的1.6万余元欲“打点”被冒名的村民。但没多久,,洪某等人没有来得及将这笔余款分给这村民就东窗事发。

  2009年3月初,该社区所在的街道办开始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三人赶紧商量对策,他们把分到手的赃款上交,并谎称这笔钱是分别虚报获得的。

  近日,二审,林某在整个征用土地、核发赔偿款的过程中,对虚报部分故意予以隐瞒并签字同意。在预谋、虚报、核发赔偿款等各环节均积极主动参与,没有林某的作用是无法实现骗取、侵吞征地赔偿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