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撞自家车 不在车险理赔的范围内
发布时间:2020-02-28 09:31:15
重庆市民王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不久前,她和她丈夫开着家里的两部车——伊兰特和飞度一起外出办事时发生追尾,她丈夫开的伊兰特把她开的飞度撞“伤”。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条款,伊兰特的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可是,保险公司在得知两辆车同属王女士名下时,当即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定损员告诉王女士,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 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但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在理赔的范围内。因此,对于王女士遇到的这种“自家车撞自家车或自家人”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重庆保险专家说,消费者购买车险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一是收费停车场丢车。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在收费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有保管车辆的责任。因此,在收费停车场丢车后,投保人不必找保险公司索赔,而是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停车场或保管人员来负责赔偿。
二是驾驶员故意事故。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不管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三是车辆内物品丢失。保险专家说,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目前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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