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0-02-07 03:09:15


  我们每年都会为车辆购买保险,这是为了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时能获得一定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么进行的?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定损估价。

  4、提交索赔材料。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6、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

  1、死亡赔偿金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6、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广西2011年标准为40元每人每天

  8、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我参与的工伤鉴定基本都是这样处理的。

、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一是医院证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

  10、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部分不另外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的有关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应及时寻求赔偿,因为保险理赔有时效的限制,不要过了诉讼时效,自身利益得不到保护。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