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注意

发布时间:2019-08-31 16:08:15


  导读: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特殊的时限规定吗?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理解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诉讼的实效怎么起算?下面是网为您讲述以上问题,由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总结。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时效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为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二是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中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

  设立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权利上的“睡眠者”,避免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过长,情势发生较大变化,;也防止因时日过于久远,义务人举证困难,,从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有特殊情况的,。

  2、: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

  3、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