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
发布时间:2019-08-19 13:53:15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给我国公民带来了很大的优惠,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医疗保险有很大的提升,那么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
(一)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住院补偿:
1、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3、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
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
2、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农村人口居前三位的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疾病。患此类病多数会导致家庭收入下降,甚至陷入贫困,而这些疾病的发生原本可以通过保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而降低,但由于政府在农村的设施和预防工作投资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4、农村医疗缺少保险立法。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因此农村医疗迟迟不能走上正轨。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产生混乱。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以强制为原则,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
三、医疗保险的作用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双重性质,其中前者是作为基本保障,后者是作为一种补充。目前已提供的险种有企业医疗保险、家庭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门诊保险等,国家为了促进医疗保险的发展,特对其中的农民医疗保险、农民住院保险、疾病医疗统筹住院保险、居民附加住院保险等险种免征营业税。
医疗保险实行的条件较高,其中社会医疗保险既要以较高的工业化程度和农业人口较高的收入水平即高收入水平的大规模参保人群为前提,又需要国家或地方法律强制、法定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基本管理水平和良好的信誉等条件;而商业健康保险则排斥健康状况不良的人群参保。这些条件在我国绝大多数乡村地区尚不具备,因此不适合普遍推广。
目前尽管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思想提高也会逐渐得到解决。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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