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04 00:38:15
核心内容:2015年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在《2014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出来前,2015年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按照2014年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参考指数的。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仅供参考。
《2013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2014年深圳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参考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1.8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6727.6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42.84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9795.6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734元。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的规定住宿费为150元/天,伙食补助费为50元/天。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法定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
2015年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1、
年龄≤60周岁
城市居民残疾赔偿金=40741.88×2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542.84×20×伤残赔偿指数
60<年龄≤74周岁
城市残疾赔偿金=40741.88×[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542.84×[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年龄≥75周岁
城市残疾赔偿金=40741.88×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542.84×5年×伤残赔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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