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配偶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9-08-20 18:18:15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通常会涉及到赔偿问题,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那么,交通事故中受害者配偶有赔偿吗?
受害者配偶要主张赔偿款,首先得看其是否满足被扶养人条件。
按照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以,在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配偶是若是被扶养人,就可以主张赔偿。
具体来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负担对象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其中,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则满足以下条件:
1. 扶养人(即受害人)依法对其承担扶养义务;
2. 被扶养人已丧失劳动能力(以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3. 被扶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如有退休工资者不属于此);
4. 被扶养人为成年人,即实际年龄在18周岁以上;
5. 是扶养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夫妻、子女等)。
所以,受害人配偶若是满足以上条件的,那么就可以主张被扶养人赔偿,否则的话,要求赔偿的则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配偶精神受有损害的,可以去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受害人配偶的赔偿情况。其实,一般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伤残、死亡的,都会对家庭正常的生活带来巨大损失,若是受害人配偶不属于被扶养人对象,但家中有其他被扶养人的,比如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受害人配偶可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赔偿义务人拒绝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或是因为赔偿数额引起纠纷的,可以在必要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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