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连环车祸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9-08-16 00:19:15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购车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道路的车多了不仅会导致交通拥堵还会增加交通事故的事故率。有事故的发生就涉及事故的责任认定。那么普通连环车祸责任应该如何划分的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普通连环车祸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三、交通事故的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如果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一定要尽可能的保持冷静,及时的报警。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普通连环车祸责任应该如何划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