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发布时间:2019-08-14 04:30:15


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