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借子车无照驾驶酿事故 父子俩共担责

发布时间:2020-10-03 12:21:15


  儿子明知父亲无证还将摩托车出借,父亲驾驶中撞伤他人,父子两被告上法庭。9月26日,,判决张津、张勇两父子连带赔偿受害人黎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六万余元。

  2010年11月30日7时40分许,张津驾驶其子张勇的二轮摩托车与黎岩持E照驾驶的摩托车在杨万线一交叉路口发生碰撞,造成黎岩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津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黎岩负次要责任。黎岩经诊断伤情为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共花去医疗费33729.6元。另查明,张津驾驶的摩托车系其子张勇所有,其本人未取得驾驶证。

,被告张津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应对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张勇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明知其父没有驾驶资格而贸然交车其父驾驶,明显存在机动车管理上的过错。、张勇两父子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61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