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怎样划分

发布时间:2019-09-01 09:55:15


  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总会有人来担当,事出有因,责任比例要划分,具体要根据那些来划分责任比例呢?今天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怎样划分。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怎样划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三)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介绍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怎样划分。天子脚下,更要公平公正,严格执法,要把责任划分更合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