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钱而被起诉债务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8-15 03:05:15
核心内容:如果用信用卡后未还款,而被起诉?首先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是否是恶意透支,还有恶意透支的数额是多少?有上述行为将会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小编建议您早日还信用卡债。
欠信用卡钱而被起诉
我之前手紧没钱,而兄弟又要结婚,所以就用信用卡刷了1千多,现在接到了银行的通知,讲我还不还钱的话,可能要起诉。咨询:欠信用卡被起诉,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关于欠信用卡被起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09年12月16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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