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降级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11 11:16:15
核心提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您解读以上的问题以及提供相关的交通法新规定。详细解读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为您收集整理。
【新交规100问】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 权威解读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
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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