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4 06:02:15
诉讼保全一般是对财产进行的保全,也可以是对被告的行为进行的诉讼保全,一般来说进行诉讼保全都是在债权债务纠纷当中债权人,那么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3、担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6、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有哪些区别
第一、财产保全提出的主体不同。,,另外应注意提出人称为申请人,不能写为原告。发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主体有两个,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二、财产保全提起的时间有别。诉前财产保全发生在诉讼之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是诉讼之后。
第三、法律对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四、。,必须在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不受此时间的限制。最后应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条件不同。对诉前财产保全,,;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是以被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为条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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