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02 08:49:15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 申请、考试、发证

  第四章 审验、换证、注销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员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民用机动车辆的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全国有效。

  第三条 本办法由地〔市)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 、、。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长期住址、国籍、准驾(学)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记录,并有发证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临时驾驶证还应记载有效区间。。

  第六条 准驾车型代号表示的车辆及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为:

  准驾车型代号表示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车辆的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