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8-17 05:57:15
现在买房都成为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在选择买房的时候会把每一项手续都准备的清清楚楚,但是人无完人,有时候当事人不小心丢失自己的房贷借款合同,这下就有点难办了,不仅影响购买房屋,还会影响自己的心情,那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房贷借款合同丢失的后果
、、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不管房产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如房屋质量问题等),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三、房贷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2、要注意是否事先扣除利息。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
以上是关于“房贷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小编提醒各位即将获得借款买房的朋友们,签订完借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借款后,借款人需凭借款贷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后,才能到产权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注销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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