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车主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
发布时间:2019-08-06 17:20:15
喝一杯啤酒又休息了5个小时,以为这样就不会酒精检测超标,以为这样就不是酒后驾驶,被告人戴某某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7月4日,公诉的龙岗区首例醉驾案被告人戴某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1年5月12日17时许,被告人戴某某与其同学在深圳市爱华市场旁边的小排挡吃饭、喝酒,之后戴某某一人驾驶车牌为粤B296QY的小轿车行驶至南坪快速南平检查站路段时追尾撞到车牌为粤B489NZ的小轿车后发生侧翻,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鉴定,被告人戴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3.6毫克/100毫升。案发后,据被告人戴某某交代,当晚以为自己只喝了一杯啤酒,又休息了5个小时,酒精检测应该不会超标,开车也应该不会有问题,酒精检测超标的鉴定结论让他感到十分的意外。
被刑事拘留后,戴某某才得知,原来那天晚上,他的同学和他开了个小玩笑,悄悄的在他的那杯啤酒中加了一小杯洋酒。
延伸阅读:交通肇事罪 交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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