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21 21:01:15


  核心内容:本文将为您解读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政策。如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对道路交通有哪些影响;超标电动自行车到哪里办理注销登记;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做何处罚;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定责。

  1、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的意义。

  答:作为一个群众使用电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城市,长期以来,海口常出现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规现象。为了搞定这个老大难问题,2012年1月1日,海口市政府正式施行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进行了规范,对电动车实行目录管理、登记上牌管理和通行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条件,解决“无路可走”问题,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它的实施,标志着海口市电动车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时代。

  2、问:目前海口市电动车保有量是多少?

  答:截止到2014年03月17日,海口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总量为437880辆,其中蓝牌123834辆,黄牌314046辆。

  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我市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增长一直迅速。从2002年我市道路上出现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十年时间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约20万辆,2012年1月1日至今,不到两年时间,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40万辆,较前十年的增长翻了一倍。目前按照登记管理的统计数据计算,以日均增长四百辆,一年约十五万辆的速度增长。依此速度,再过两年,保有量又将翻一倍。这是目前交通管理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3、问: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以外的电动或者电助动的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国家标准有关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定义,依法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

  4、问: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能作为两轮机动车,按摩托车上牌上路?

  答:超出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W ,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摩托车),按机动车纳入管理。

  5、问: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对道路交通有哪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