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再次解读新规
发布时间:2019-08-21 19:16:15
核心提示:闯黄灯界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都能学3年-交管部门表示,对2013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之后也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校车遇堵也不能变线-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交警部门获悉,、124号一百问》,,一些市民关注的问题首次得到明确。成都交警表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驾考预约次数
明年开始计算限制次数
新规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5次。
由于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即场考和路考各有十次考试机会。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那么,新规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在这5次预约限制中?交管部门对此表示,新规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其中。
驾校学习期
明年没过期的都能学3年
从明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将发生变化,由原来规定的2年,延长至3年。交管部门表示,新规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与之类似,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现在的“倒车考试”与“场地考试”两项今后将合为科目二的考试),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闯黄灯
扣分外罚款20~200元
在回答“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的问题时,交管部门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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