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起诉状

发布时间:2019-08-28 10:41:15


  不当得利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不正当行为获得的利益,在法律上对于不当得利是有专门的规定的,由于是属于不正当行为所以说如果侵犯他人利益是会遭到起诉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当得利起诉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当得利起诉状

  基本信息:

  原告代理人:xxx

  原告:xx,性别,种族,生于xx日,住所:xxxxxx。

  代理人:xxx律师,xxx事务所。

  被告一:xxx,系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卡号为95599 8008 13978 xxxxx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的持卡人。

  被告二:中国xx银行xx分行,住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胜和路段30号。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二向原告书面告知被告一即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卡号为95599 8008 13978
42311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的持卡人的姓名、身份、住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资料。

  二、判决两被告承担返还原告人民币8900元的连带责任

  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二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期间,原告丈夫的母亲在东莞务工时捡到中国农业银行所发行的卡号为95599 8008 13978
42311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随后将该卡带回家中与原告所办理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混杂在一起,致使原告将该卡误认为是自己所办理持有的银联卡而携带在身上。2008年8月至9月,原告在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沙太二路18号由被告二设置管理的atm机上,用自己所办理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的密码,分五次将原告所有的共计8900元人民币错误存入卡号为95599
8008 13978 42311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内。

  事发后,原告经实地操作发现,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沙太二路18号由被告二设置管理的atm机在办理客户自动存款业务时不进行密码识别,客户只要随意输入任何一组六位阿拉伯数字、无须核对银联卡密码就可以办理atm机的自动存款业务。正是由于被告二的以上过错,才致使原告用自己的密码将自己所有的钱款错误存入被告一所持有的卡号为95599
8008 13978 42311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中。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二向原告告知被告一的姓名、身份、住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资料并返还原告人民币8900元,但都遭到被告二的拒绝,,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东莞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xx律师,xx律师事务所

  日期

  二、不当得利特征

  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三、不当得利返还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

  ②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一.给付发生的不当得利:

  1.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但在下列情形,当事人一方虽然没有给付义务而为给付,另一方的的得利也不为不当得利: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因不法原因而交付的财产(但是如果是单方面违法的,照样构成不当得利,如绑架的赎金、黑社会的保护费等)。

  2.给付的目的未达到; 3.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

  二.给付以外的不当得利:

  1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3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4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5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当得利起诉状的全部内容。不当得利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一旦遭到起诉很有可能是会依法要求赔偿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