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4 21:07:15
因紧急避险而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紧急避险需具备哪些条件呢?首先要有实际存在的危险发生,做出使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并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紧急避险的条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一、紧急避险需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有危险发生。也就是出现了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情况,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行为等使合法利益面临着紧急的危险。
2、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3、避险行为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所谓迫不得已,是指采取紧急避险是唯一的途径,别无选择。
4、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这是避险目的正当性的条件。法律不认可为保护非法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
5、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
二、紧急避险不适用的情形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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