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撤销

发布时间:2021-01-09 00:10:15


  核心内容:什么是欺诈离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可以撤销吗?若果可以撤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接下来,小编将以一个案例为您详细讲述欺诈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撤销,欢迎阅读。

  案情回放:

  王某与吴某结婚后,王某在外做生意,吴某在家料理家务。王某做生意赚了一些钱,生活条件日渐富裕,对吴某越看越不顺眼,提出离婚。吴某考虑到两个孩子均已长大,夫妻之间有多年的感情,坚决不同意。王某为达到离婚目的,不惜采取欺骗的手段。

  王某告诉吴某,吴某们住的房子要拆迁,如果两人离婚的话,政府将多给补偿金,等补偿金下来后再复婚。吴某信以为真,在王某的引诱下签了离婚协议,其中并未对子女问题作出约定。王某又托熟人找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吴某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王某独自搬到在市中心购买的新房子里,与情妇同居,对吴某和两个孩子不闻不问。请问,这种欺诈离婚是否有效?

  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欺诈离婚是否有效。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之间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

  2、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3、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当事人之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

  在本案中,王某以欺骗的手段,在违背吴某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其达成离婚协议,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吴某是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王某达成的离婚协议,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