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定金应该怎么约定
发布时间:2019-08-06 00:55:15
在我们的生活中,约定是十分常见的。例如与朋友之间就会有一些小约定,如果失约于朋友,如果不是一些值得理解的理由的话,可能就会失去朋友的信任。那么在法律上解约定金呢?有约定就可能会存在解约的风险,,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解约定金应该怎么约定?
一、什么是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其作为担保方式之一,功能是担保当事人不至于轻易解除合同。当事人为了不至于损失定金或者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损失,从利益考虑出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解除合同的几率,促使合同的顺利履行。
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正确的处理是,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允许合同解除,并裁判当事人以承担定金处罚代替履行合同。
二、解约定金应该怎么约定
解约定金和违约金不一样,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认定定金的形式和类型时,尤其要注意解约定金的明示问题。因为,虽然法国、日本等国将解约定金视为定金的基本性质,但是我国《担保法》是以违约定金作为原则型定金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对定金的性质和类型作出特别约定,应当认为当事人设定的是违约定金,因为当事人毕竟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而不是希望通过支付一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
此外,由于定金是一种从合同,是非要式的要物合同,因此若没有实际交付定金,则定金合同不成立。定金的支付时间因定金的不同性质和类型而不同,其中,立约、成约定金应当在主合同成立时或成立前交付;而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则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之前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这后至主合同履行之前交付。
三、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区别
(一)概念内涵不同。所谓违约定金是指在定金交付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违约定金是针对违约行为设定的,与违约金的功能具有相似性。解约定金是指给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放弃定金而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而解除合同。解约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约定而支付的定金。
(二)设定方式不同。尽管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都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约定。但当事人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当事人对定金的性质约定不明的,则视为违约定金而非解约定金。如案例一中的定金未规定定金的性质,则应视为违约定金,乙方不得以放弃定金为由解除合同。而案例二中的定金根据其约定则为解约定金,丁方可以通过放弃定金来解除合同。
(三)法律后果不同。在违约定金中,违约方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则违约方应该继续履行。而解约定金中,当事人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后,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随之消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解约定金应该怎么约定的相关内容。在哲学里就有提到,世界上没有绝对静止的事物,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如果我们不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的话,就很可能会吃亏,对任何事情都保持未雨绸缪的态度,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
最新资讯
-
08-06 0
-
08-09 1
-
08-27 1
-
02-24 0
-
08-16 2
-
08-2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