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抚养费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9-08-02 20:48:15
在劳动者因工死亡的情形下,我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及具体赔偿项目,那么这种情况下,工亡的抚养费如何承担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工亡抚养费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对大家在实务中运用法律知识提供帮助,以供参考。
一、工亡的认定
工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
工亡的法律意义: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工亡的认定:工亡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
二、工亡抚养费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根据上述情况,我国目前没有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但是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亡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工亡抚养费由谁承担”的法律内容,劳动者因工死亡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赔偿事项,其中也包括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想必大家已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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