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离婚也能申请人身保护令

发布时间:2019-08-16 05:58:15


  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屡遭丈夫毒打,又被威胁不许报警、不许告诉家人及同事、不许离婚,新婚不久便被虐待致死。如何防止同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通过发出人身保护令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受害人的救济变得更加及时、直接和有效。,2010年《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工作渐入“深水区”,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在“针对妇女的暴力2010年的事实和数据”中,盛赞我国人身保护令试点“效果良好”。

  保护令可独立申请

  2010年4月10日晚11点许,陈某发现丈夫姜某与女网友关系暧昧,进行质问时,姜某恼羞成怒,连打带踹将陈某打倒在地,致使她多处软组织挫伤。陈某在未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当天就拿到了包括禁止其丈夫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等内容的保护令。姜某因担心受到法律制裁,再也未敢实施家庭暴力。

,诉前发出人身保护令,可以有效阻止暴力再次发生。如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还可以起到平衡当事人在家庭中的权力分配,促使夫妻、家庭关系正常化的作用。目前,在香洲区获得诉前保护令的申请人,大多数因家庭暴力停止而打消了离婚念头。

  2010年,,。

  据介绍,2010年2月,钟某与陈某离婚后,陈某仍经常以探视子女为由到钟某家中进行辱骂、恐吓和殴打,给钟某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禁止陈某对钟某采取攻击行为或与钟某及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禁止进入钟某生活区一定范围内。保护令发出后,钟某过上了正常生活。

  “依据指南,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罗东川介绍说,试点开始以来,受没有单独案由的限制,保护令的申请只能依附于离婚诉讼。,效果良好,。

  采纳未成年人证言

  李兰坐月子期间,丈夫陆平为了几句口角打了她耳光。此后更是变本加厉,经常对她大打出手,有一次甚至掰断了她一根手指。起诉离婚,,陆平又对她拳脚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