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小孩的抚养费及父母一方的探视权?
发布时间:2019-08-27 04:49:15
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小孩的抚养费及父母一方的探视权?
1、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本网站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点,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第二点,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第三点,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2、关于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与小孩生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建议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这样约定: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六或日),根据子女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此处可灵活约定)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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