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16 20:02:15


案情:李某与王某于1993年12月登记结婚离婚,双方协议孩子归王某抚养,王某支付李某现金13.2万元,房屋、家电和铺子经营权等归王某所有。2007年10月25日双方达成新协议约定:因李某有婚外恋情,双方决定,取消原来离婚协议中王某支付李某现金13.2万元的约定。但李某对新协议并不予认可,认为其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自己曾报警,派出所有报警记录。李某要求王某支付13.2万元现金遭到拒绝,。

分析:

双方当事人所签《财产分割协议的,。,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李某认为对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本案中,,李某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