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9-08-16 11:49:15


  在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问题。在成功解决后,离婚调解书,是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那么证明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证据是什么?下文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证明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证据

调解书不需要另开生效证明,应当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生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调解规定》的规定,在我国,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自双方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调解协议立即生效;而对于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应当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生效。

  二、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日期

  双方签收即生效,。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对此根本不用在意;事实上,。

  特殊情形:

  (1)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

  三、离婚调解书生效后的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结束了诉讼程序。,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证明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证据的相关资料。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想要撤销必须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