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费用增加 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9-08-03 12:54:15


   物价上涨费用增加 可以要求增加抚养

   案例介绍: 2008年9月罗某与白某相识,2009年6月两人生育一女。,女儿由罗某抚养,白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 350元。罗某以物价上涨,孩子的学习、,要求白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50元。白某辩称,自己是农民,没有工作,而且还要赡养父母,没有经济能力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因此,不同意罗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根据物价上涨,孩子学习、生活、医疗费用增加等情况分析,白某每月给付350元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的正常生活需要,因此罗某提出要求白某增加抚养费,理由充分,予以支持。最后,、生活状况,判令白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法官讲法: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