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难题大解惑

发布时间:2020-11-28 00:07:15


  核心内容:离婚子女抚养费指哪些费用,是不是仅仅指生活费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及抚养数额如何决定的?下面由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指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或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对于这些费用,父母只有道义上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知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因此,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费是相同的,在子女随一方生活的情况下,他方应负担必要的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给付者的实际经济能力而定,一般不超过其收入的30%,至于抚养的期限,通常是自离婚时起,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所谓能够独立生活,是指子女能够以自己的......【全文阅读

  抚养费的范围和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