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0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

发布时间:2019-08-13 09:18:15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是在离婚时,孩子已经有十周岁及以上了,在这种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判决呢?其实是有一定的规定和相关的原则的,一般来说,十周岁以上,孩子会有自己的意思表达,因而会先以孩子的意愿为考虑。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离婚10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

  一、离婚10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

  十周岁的孩子,应当充分考虑他的个人意愿。征求他的意见过后,再根据离婚双方情况进行判断。

  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二、什么情况下,?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三、变更抚养权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离婚10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孩子的抚养权方面,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除非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因此了解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原则,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