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是否需经过公证才有效
发布时间:2020-10-17 09:27:15
随着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电子合同的使用更加的频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带来了难题,那么电子合同是否需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电子合同是否需经过公证才有效,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电子合同是否需经过公证才有效
公证机构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是很弱的。目前电子数据鉴定的权威机构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律基因的法大大电子合同系统,首创了将电子文件哈希值在电子文件签署时同步给司法鉴定机构做事前证据保全这一模式,便于司法鉴定机构对已签署的电子文件是否被篡改进行认定。而电子文件的易篡改性正是司法机构在审理或裁决案件中最担心的证据问题。
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自身,而不是外部机构的认定。所以仲裁也只是对合同法律效力的一种认定,是一种外部的行为,本身是不对电子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不论电子合同是否经过仲裁均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像法大大这种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提供的一键仲裁服务,多次获得司法机构和仲裁机构事实判例认可,可以进一步增加电子合同的公信力,审判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二、电子合同的界定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三、电子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电子合同是否需经过公证才有效”的法律内容,电子合同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给我们的案件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证明其效力,可以通过公证予以确认。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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