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诉讼主体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2 06:10:15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有小孩的,那么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规定,并且没有抚养权的一样要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那么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将另一方起诉,那么抚养费的诉讼主体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抚养费的诉讼主体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有权利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是未成年的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主体界定就显得尤为关键。

  权利人只有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才享有诉权,而原离婚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不足支付时,应由义务方对义务的承担进行重新约定,而作为权利人的子女,其抚养费只要有一方在支付,其权利就未实际受到侵害。进一步说,只要抚养子女一方仍在履行抚养义务,当原定抚养费不足支付时,应赋予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以诉权,因为新情况的出现是要求变更抚养费,这种变更属于对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条款的变更。其次,当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之给付义务时,申请执行的主体为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

  二、一般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条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总之,抚养费的数额原则上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在综合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加以确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要。

  三、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综上所述,对于抚养费的诉讼主体应当是父母而不是子女,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要依据收入来源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如果抚养费不够支撑孩子的基本生活,那么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增加一定的抚养费。以上就是“抚养费的诉讼主体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