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所担保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9-08-30 07:04:15
核心内容:动产质押所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法定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质权与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网友们在关注:
■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他们的区别在于,留置权是法律规定的,质权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留置物被他人占有,留置权人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详细】
■ 质权合同如何订立
我们应该如何订立质权合同?订立质权合同时候,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若没有订立质权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质权合同成立。动产质权的合同有什么内容?就在下面……【详细】
最新资讯
-
08-25 2
-
08-06 0
-
08-10 1
-
08-31 1
-
08-03 1
-
08-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