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19 17:53:15


  如果因为资金问题,需要向银行贷款,想要获得放贷的话,可能会需要面临到抵押的问题,有了抵押担保,银行才会放心将钱款打给你,房屋抵押就是其中一种。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屋的占有,将房屋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抵押人是提供房屋作为抵押物担保债权实现的债务人本身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主张就拍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

  依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房地产抵押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

  二、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银行抵押合同丢了建议到工行开具证明或者要求提供贷款合同补办手续,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至少银行有留底,复印证明与原件一致等等。具体向银行咨询,毕竟各银行要求不一致。

  三、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的内容,由此可知,房屋抵押合同丢了建议到工行开具证明或者要求提供贷款合同补办手续,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至少银行有留底,复印证明与原件一致等等。具体向银行咨询,毕竟各银行要求不一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