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判决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02 17:00:15
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起诉讼,。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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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提交副本一份。,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答辩状,。
,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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