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留学夫妻如何办理离婚诉讼?
发布时间:2019-08-17 18:08:15
1、法律适用:在国外留学的夫妻,离婚诉讼的,。
2、举证责任:在这种离婚诉讼中,一方对国外的财产主张权利的,应负举证责任,。,两国之间有司法协助协议的,,。
3、子女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可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判决由一方抚养。
4、离婚方式:对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如双方自愿离婚,又无财产、子女纠纷,双方可回国亲自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子女有争议的,。
5、授权委托:如因特殊情况,双方或一方确实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诉讼,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领馆的认证;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规定,中国公民不管是在我驻外使、领馆或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双方均应亲自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得采用委托方式。起诉离婚。起诉,也可委托亲友办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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