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5 04:06:15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但李律师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
  但是,有近40%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有些当事人甚至省去了聘请律师这一步,。
  一、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
  (1) 起诉状;
  (2) 结婚证书;
  (3) 身份证;
  (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因此,。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
  当然,李律师在此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三)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二、 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三、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四、宣判后,,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
  1、 本院查明……
  2、 本院认为……
  3、 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