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婚姻难续 离婚诉讼精神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9 03:39:15
近日,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案,依法判决潘女士与闻某离婚,闻某赔偿潘女士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潘女士与闻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一度生活尚好,1996年生育一子,2000年后,闻某终日异想快速致富,逐渐沾染赌博,并结交一些所谓四海朋友,为在朋友面前显示尊严和地位,闻某慢慢出现了家庭暴力倾向,对妻子潘某由辱骂到殴打,最后打骂成了家常便饭,虽经亲友多次劝说,闻某始终恶习不改,2009年9月26日,潘某再次被殴打后,不堪忍受痛苦,暗地服毒自杀,后经急救脱险,10月上旬,潘女士怒上法庭,请求判决与闻某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30000元。
,家庭暴力为我国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闻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侵犯配偶人身权益,依法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潘女士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判决闻某向潘女士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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