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患绝症不管不问 丈夫被判遗弃罪

发布时间:2019-08-15 13:25:15



 
作者:吕志豪 祁长琴
    9月29日,公诉被告人王新旺遗弃患红斑狼疮病的妻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新旺犯遗弃罪,。此前,调解,王新旺亲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吴志杰父母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父母的谅解。
    王新旺与吴志杰于2001年12月登记结婚。2003年上半年,吴身患红斑狼疮病,经治疗好转。2005年1月,吴生育一女后病情加重,王新旺带其就治于固始县人民医院,经确诊为系统性红班狼疮和肾脏病。王新旺见吴病情严重,且难以治愈,产生逃避心理,遂以外出打工为名于同年4月离开吴志杰。2005年7月,王的父母与吴的父母为支付医疗费发生争执,王的父母亦离开吴志杰离家外出。至此,吴志杰家人无法与王新旺及其家人取得联系。吴志杰父母将吴先后转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县张广庙乡卫生院治疗。2005年10月1日,吴志杰病世于医院。

    吴志杰在病重期间和死亡后,其家人将王新旺遗弃的情况反映到固始县妇联等单位,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2006年6月7日,经检察机关批准,。2006年8月8日,。

    ,被告人王新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其妻吴志杰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却以打工为名外出。其主观上有不愿承担法定扶养义务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吴病重、病危及死亡期间,王新旺实施了不管不问的遗弃行为,且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

    宣判后,被告人王新旺表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