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馊主意!
发布时间:2020-05-31 01:47:15
崇文工商告诫中介少出“馊主意”,称若弄假成真,财产分割或有麻烦
楼市新政让不少购房者的首付压力增加,于是一些中介公司建议购房家庭“假离婚”,以节省房贷利息。昨日,崇文工商分局称,为购房而“假离婚”,不受法律保护,并告诫中介不要给市民出“馊主意”,一旦产生后续纠纷,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
中介出主意离婚后再买
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房贷要求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市民张先生向崇文工商合同科反映,他已在天通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因路途遥远,儿子上学也不方便,于是看中了崇文区幸福家园一套180万元的两居。但楼市新政策出来后,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张先生说,他按新的房贷算了笔账,不仅首付款从原来的72万元上升到90万元,利息更是要多付30多万元。面对“望楼兴叹”的张先生,中介公司出主意,让其不妨办理假离婚,这样他或者他爱人就能以无房户办理首套房贷款。
假离婚无法保障权利义务
崇文工商合同科走访中介公司和房地局管理部门得知,近期中介出这样“馊主意”的行为屡见不鲜,目的都是为了尽快促成购房者签约。
崇文工商分局指出,为购房而假离婚万万不可取,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定义。一旦实施“假离婚”,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都将变成法定事实,由此引发的权利义务都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而且假离婚同样存在风险,一旦弄假成真,复婚不成,财产分割会有麻烦。
崇文工商表示,将对辖区房屋中介公司进行行政指导,告诫其不要为了增加签约机会而给买卖房屋的市民出“馊主意”,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暗访:中介:万不得已才用“假离婚”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给一家位于西城积水潭附近的房屋中介公司打电话,询问是否有办法规避二套房贷时,一位女工作人员开始称没有,直到最后才说,“有个万不得已的招,就是假离婚”。但她表示只听说别的中介操作过,自己并没有做过,毕竟“这有点像拆散人家家庭的感觉,都不太好意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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