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介绍
发布时间:2019-08-17 06:06:15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天津离婚网提醒您: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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