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五流程规范家暴投诉处置
发布时间:2019-08-25 08:06:15
近日,为了深入贯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辽宁省妇联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辽宁省妇联系统处置家庭暴力投诉的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规范各级妇联处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流程,更有效、及时地服务投诉者。
规范家暴投诉处置的具体五流程
据悉,《规范》中将处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按照登记建档、、转介服务、事后回访、信息传递五个流程,并对每一个流程进行规范化详细说明。
登记建档。
,要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填写辽宁省妇联系统家庭暴力投诉登记表。特别对于采取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家庭暴力投诉相关基础信息不完整的,要及时与受害人联系,了解受害人诉求,补全信息。要建立家暴投诉档案,将登记表、回访记录、告诫书等归入家暴档案管理。
各级妇联要针对家暴投诉者反映的具体情况,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婚姻家庭指导、困难帮扶、法律咨询,帮助家暴受害者卸下心理包袱,化解心理矛盾;引导家暴受害者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多方协调帮助存在临时生活困难的家暴受害者渡过难关;帮助家暴受害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转介服务
基层妇联接到家暴投诉后,根据家暴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及申请,协助其采取司法调解、人身庇护、。妇联组织要按照家暴发生地管辖原则,将家暴受害者移送当地的庇护场所进行临时避救;,进行人民调解或实施告诫。。
事后回访
各级妇联要建立家暴投诉回访制度。,所在社区(村)的妇联应在化解矛盾后3个月内至少回访1次,并填写辽宁省妇联系统家庭暴力投诉回访登记表;对于未化解的家庭暴力投诉的家庭,所在社区(村)的妇联应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做到帮扶日常化、回访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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