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

发布时间:2021-05-16 19:37:15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是有限制的,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指定。那么,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是否有其他的指定继承的情形?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是指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但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完全受到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限制。可以超越法定继承人,但是要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在这里,小编提醒您,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大多还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对于被继承人把自己的遗产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虽说是采用立遗嘱的方式,但一般会认定为遗赠的行为。在立遗嘱时也要注意对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责任编辑:林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