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1 04:02:15


  生老病是是人之常情,死亡是任何人都避免不了的事情,人活一世总有留下一下物质财产在这个世界上,那么这些财产由谁来继承呢?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三、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并且打破第一、第二继承人顺序。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人继承遗产的,在法律上准确说叫做遗赠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上述可知,我国继承法对于遗产的继承按照一定的亲疏关系进行了顺序的排列,就是法定继承人,当然其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有也可以继承,不过法律上叫做遗赠。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