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6 01:31:15


  合同履行是有特定的履行地的,想必大家听说过大多合同管辖可能都与合同履行地有关,那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三、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实践中确定合同履行地非常复杂,争议较多,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做出了一般规则。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