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04 21:03:15
核心内容: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在离婚前发现一方转移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应该要怎么办?编辑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在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的,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尚未起诉,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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