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0-05-26 12:57:15


  不少夫妻为了防止婚后闹矛盾离婚导致财产分割产生矛盾,很多都会提前签订好婚前财产协议,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 那么夫妻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前对于婚前财产的约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当一方当事人选择以该协议的内容为依据提起民事诉讼时,。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夫妻之前对于婚前财产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一定要谨慎。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