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发布时间:2019-08-17 11:33:15
在婚姻家庭生活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有关夫妻财产划分的协议:一个是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一个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夫妻或夫妻一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有财产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赠与”对方、子女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无法定情形不得撤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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